施工电梯门、施工电梯安全门主要用于房建主体建筑工地电梯井道安全的防护设施。
依照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质[2003]82号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结合电梯施工的特点,
建筑用电梯井道入口防护需满足如下要求:
1.厅门/安全门/检修门入口设置100mm高放水台。(防止井道意外进水损毁电梯部件)
2.厅门/安全门/检修门入口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应固定于墙壁,可以方便的开启和锁闭;防护门至少应高1.2米,下部有150mm的踢脚板,有足够的强度。(防止人员或物体意外坠落井道造成伤害)
3.电梯井道壁的其它孔洞应全部用水泥或木板封闭。(防止物体意外进入井道伤害施工人员或损毁电梯4.机房内非电梯预留洞口应全部封闭。(防止人员或物体意外坠落井道造成伤害)
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1.5m至1.8m范围内。安平县亘德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生产的施工电梯门、施工电梯安全门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护门高度为1.5m-1.8m,踢脚板高度为200mm,宽度为1.3m-1.5m,防护网网洞为50mm*50mm,外框为20*30型国标方管(以上规格也可根据工地实际要求或者防护标准化要求进行定制生产)